日前,浙江省工商局发布浙工商企〔2008〕6号文件,根据《浙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》、《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办法》的规定,依企业申请,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基础上,决定延续认定永固集团“永固(金具)”字号为浙江省知名商号,有效期为六年。
“永固(金具)”字号于1985年10月作为永固集团前身“乐清县永固金具厂”名称中的标志性文字获注册,连续使用时间长达20多年。2004年1月该字号被认定为首届浙江省知名商号,作为企业的工业产权在浙江全省范围内受到了保护。之前,一些企业将“永固(金具)”作为自身企业名称的字号注册使用,严重影响了永固集团的形象。根据规定,获得“浙江省知名商号”称号后,永固(金具)进入浙江省知名商号数据库,开始运用计算机管理手段对其实行排他性保护,从源头上得到了控制。这样,其他涉及使用该商号的企业不得不更改了企业字号,从而保护了永固(金具)字号使用的惟一性。对侵犯知名商号的侵权行为,工商部门将积极予以打击和规范,切实承担起法规赋予的神圣职责,真正成为企业商号的“保护伞”。
据悉,此次全省共有207件企业商号被延续认定为浙江省知名商号,其中乐清市仅7件。
(罗源有)